关于印发《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(财资环〔2024〕139号)
【时 效 性】 | 有效 | 【颁布日期】 | 2024年11月05日 |
【颁布单位】 |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| 【实施日期】 | 2024年11月05日 |
【法规层次】 |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| 【文 号】 | 财资环〔2024〕139号 |
【首选类别】 | 【关 键 字】 | 竞争性评审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生态环境局、林业和草原局:
为规范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
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2024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