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(财综〔2010〕80号)
【时 效 性】 | 有效 | 【颁布日期】 | 2010年09月10日 |
【颁布单位】 | 财政部 | 【实施日期】 | 2010年09月10日 |
【法规层次】 | 历史数据库 | 【文 号】 | 财综〔2010〕80号 |
【首选类别】 | 财政综合 | 【关 键 字】 | 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|
财综[2010]80号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,进一步规范审批、征收、使用、监管等行为,切实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,我部制定了《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我部反映,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。
附件: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
财政部
二○一○年九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