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
(1999年10月14日财政部财会字〔1999〕33号公布,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。)
【时 效 性】 | 有效 | 【颁布日期】 | 1999年10月14日 |
【颁布单位】 | 财政部 | 【实施日期】 | 2000年01月01日 |
【法规层次】 | 财政部规章 | 【文 号】 | 财政部财会字〔1999〕33号 |
【首选类别】 | 会计管理 | 【关 键 字】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,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》,我们制定了《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转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函告我部。
附件: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(注: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已发单行本,本选编从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