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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(财库〔2020〕3号)

【时 效 性】 有效 【颁布日期】 2020年01月08日
【颁布单位】 财政部、国库司(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)、国库司(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) 【实施日期】 2020年02月01日
【法规层次】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【文  号】 财库〔2020〕3号
【首选类别】 【关 键 字】 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;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;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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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中央预算单位,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:

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,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、规范性、有效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等法律法规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,我们制定了《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

财政部

2020年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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